一、受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于2008年11月21日下午3时在本行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宁夏昌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所属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科技园昌飞半挂车生产基地的资产,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20001.5平方米(约30亩),出让工业用地;(2)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等总建筑面积约5066.58平方米;(3)办公楼基础垫层建筑面积约1211.64平方米;(4) 汽车维修用机器设备约22台(套)及库存汽车配件和办公用品(具体数量参见我行出具的拍卖手册),整体参考价1075万元。
2、宁夏北人新华印刷有限公司所属位于德胜工业园区的房地产,包括:(1)土地使用权面积22277.93平方米,出让工业用地;(2) 钢结构厂房、门房、锅炉房,总建筑面积约8284.61平方米。整体参考价650万元。
3、位于同心县韦州镇某金属镁冶炼厂资产,包括(1)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19920平方米,工业用地;(2)办公室、车间等房屋建筑面积3709.83平方米及构筑物;(3)还原炉、球磨机、滑阀式真空泵等金属镁冶炼机器设备约89台(套)。整体参考价470万元。
4、位于国营黄羊滩农场银西防护林二至五号井灌区的农业开发用地承包经营使用权,土地承包面积约630亩,主要为果树及轮作物用地,承包期限至2029年12月31日。参考价122万元。
以上标的有意竞买者,将参考价5%的保证金直接汇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行:银川市商业银行中山支行;户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账号:20000140900004061)。
二、受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委托,我行将在本行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清和园6号楼217号营业房,房屋建筑面积30.26平方米,钢混结构,参考价12.8万元。
拍卖时间:2008年11月21日下午3时
2、宁C11312轻型厢式货车一辆,登记日期04年5月。评估价2.95万。
拍卖时间:2008年11月11日下午3时
以上标的有意竞买者,将参考价5%的保证金直接汇入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账户(开户行:农行鼓楼支行,账户: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账号29-101001040015048)。
三、我行将于2008年11月11日下午3时在本行拍卖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1、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清和园4号楼211号营业房,建筑面积65.91平方米,钢混结构。参考价26万元。
2、一批废旧商用品牌电脑、打印机、空调、音箱及其他办公设备,整体参考价0.6万元。
四、拍卖消息:我行将于近期公开拍卖位于固原市西关路东侧混合结构一至二层营业房,建筑面积196.25平方米,参考价41万元。
上述标的自公告之日起开始展示,并由我行组织查看标的。有意竞买者请持有效身份证明,于拍卖会前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后到我行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顾女士 0951-4013553 4013543
法院监督电话: 0951-6922129(中院)
地址:银川市玉皇阁北街22号